关于做好2022年企业培育和市场监测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9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商运〔2022〕7号),现就做好2022年企业培育和市场监测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对商务部内贸流通统计监测系统样本企业报送信息进行补贴,对从事市场监测的企业经办人员予以奖励;
(二)对新增批零餐限上企业(含上年度新增但未获此项支持的企业)且业绩稳定的给予奖励;
(三)支持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免费为首次纳入限上统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培训宣传和指导帮扶。
二、申报要求
(一)商务部内贸流通统计监测系统样本企业、从事市场监测的企业经办人员具体名单由市商务局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通过商务部内贸流通统计监测系统管理端确定;
(二)各县市区商务局负责提供2022年新增批零餐限上企业及上年度新增但未获此项支持的企业名单(附件1);
(三)购买第三方服务免费为首次纳入限上统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财务税务等方面的培训宣传和指导帮扶,需履行政府购买服务有关程序。
三、报送时间
各县市区商务局于12月14日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2022年新增批零餐限上企业及上年度新增但未获此项支持的企业名单(盖公章)。
联系人:郑咏,13387339009。
株洲市商务局
2022年12月8日
责任编辑: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