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0206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20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谭裔委员:

您提出的《建立我市农贸市场创文创卫长效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通过《株洲市城乡农贸市场管理条例》的建议办理情况

为保障城区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交易秩序,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促进城区农贸市场健康发展,2021年3月29日,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印发《株洲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从管理职责、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和经营活动、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虽然后续由于资金、土地、规划等方面原因并未完全落实到位,但是为城区内农贸市场的开办、经营管理以及相关的行政监督管理活动提供了基本遵循。农贸市场是民生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展示文明程度的重要窗口,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引导各企业经营主体用好政策红利,按政策要求和支持方向,结合市场业态的发展,彻底解决农贸市场破、旧、脏、乱、差的现状,极力打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运营高效、管理规范、竞争有序的农产品消费购物环境,通过市场高标准、高质量的改造,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保证市场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消费安全,使消费者来得舒心、买得安心、吃得放心。

二、关于切实推行和保证正在实施的,我市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三年行动计划”的建议办理情况

2021年5月24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株洲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计划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智能化一批”方法分步推进,到 2023年底全面完成我市城区老旧农贸市场提升改造任务。文件下发后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截至目前,2021年已经完成12家城区农贸市场和5家乡镇集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工作,兑现奖补资金398万元。2022年完成4家城区农贸市场和4家乡镇集贸市场的提质改造工作,兑现奖补资金215万元。

三、关于农贸市场创文创卫工作的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在全市创文创卫工作中,目前市级层面已经明确了领导机构并成立指挥部办公室。针对农贸市场特别成立了市场卫生组,负责全面推动农贸市场的创文创卫工作,同时明确了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县市区。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不定期进行单线督查和联合督查。各城区也相应成立了市场卫生组,并实行农贸市场“点长”制,每个农贸市场都安排了副处级领导和具体负责干部。我局在此基础上建立“分片包干负责制”,对每个迎检城区安排了局领导、协管领导和责任科室,每个月不定期到负责区域的农贸市场进行暗访、督查、整改。并根据指挥部办公室考核细则对各城区农贸市场进行打分,打分结果汇总到指挥部办公室进行排名通报。三是强化整治力度,城管部门开展城区市容市貌“百日攻坚”行动,针对农贸市场周边人行道机动车违停、违规出店、占道经营等市容秩序问题,督促各区城管局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集中执法行动,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针对问题频发区域,坚持日常巡查、错时执法、集中整治相结合,在“早、中、晚”时段,按照“定人、定岗、定责”方式,实行每日重点时段打卡管理制度。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制定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市场环境建设专业组整改工作方案》,成立了工作专班,组成多个督查组,分区划片、包干到人,进行督查巡查。同时各区对照创建标准,开展文明城市整改排查大行动,对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所有商铺、摊位、信息公示等情况逐一检查,逐条核对,整改提升。

感谢您对商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希望您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负责人:何好俊

承  办  人:张瑞艺

联 系 电 话:18073367796

株洲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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