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8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28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张新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废旧塑料的处置及综合利用的建议(第1080号)》已收悉。经我局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商务和粮食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有关情况
(一)办理依据
2020年1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省市有关部门对塑料污染治理的管理均依据该《意见》实行。
(二)业务办理情况
自《意见》实施以来,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扎实抓好商务和粮食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实,制定下发了《株洲市商务和粮食领域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方案》(株商发〔2021〕26号),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从目标要求、组织领导、禁限塑料制品、替代产品模式、废弃物回收利用、支撑保障体系、强化组织实施等方面予以工作明确和责任分工,扎实抓好学习发动、政策讲解、检查督促等工作,全力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有效落实。
(三)业务管理情况
在商场超市方面,大力开展把禁限塑要求作为重要内容的“绿色商场”评定,当前株洲市已成功推荐株百中心店、株洲天虹百货、奇迹超市芦淞店、王府井百货4家评定为商务部绿色商场。同时,大力开展禁限塑政策宣传、强化政策落实,各商场超市禁限塑意识和工作落实明显增强。在餐饮行业方面,指导株洲市餐饮行业协会下发《株洲餐饮行业“禁塑”倡议书》,株洲市餐饮企业迅速响应、积极跟进,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不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在餐饮外卖领域大力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生物基可降解餐盒、餐具、包装袋等替代产品。在电商快递方面,指导电商产业园区向园区企业发出《电子商务绿色发展倡议书》,通过自媒体、广告栏等形式积极宣传,从“研发、采购、平台、仓储、分销、物流”各产业链环节,积极履行“绿色、节能、环保”的经营理念,持续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包装袋,并鼓励企业直接使用产品的原厂包装、减少二次包装,采用定制环保纸箱,尽量使用窄胶带,或免胶带包装。相关园区还与湖南工业大学醴陵陶瓷学院、醴陵陶瓷烟花职业技术学校等院校合作,研发统一包装规格,新型的绿色环保包材,进一步提高产品竞争力,助力企业长效发展。在农集贸市场方面,持续推动禁限塑工作进市场、进摊位,针对农贸市场业主多、管理监督难的实际,全力推动在农贸市场设置可降解塑料袋“扫码免费取袋”装置,目前已经在市区18个农贸市场完成装设使用。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方面,按照上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求,坚持以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工作为牵引,以县市区为主、半年为周期,通过商务部“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报告系统”平台,组织商品零售场所、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外卖企业和环保替代品供应商(含个体工商户)进行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工作报告。在替代品推广应用和废弃物回收利用方面,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展会、电子商务等领域,积极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生鲜产品包装膜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要求各级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规定要求,推动商务和粮食领域相关企业加强塑料废弃物管理,鼓励可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积极参与禁限塑工作。在督促检查方面,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同时按照领导划片负责的方式,对包括禁限塑工作在内的各项工作进行常态化检查督促,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反馈、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关于我局在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管理难点
商务和粮食部门积极履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在商务和粮食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政策制定、引导指导、推动落实、检查督促上全力以赴,但由于商务粮食部门负责的行业较多,且没有检测设备和执法权,在塑料制品是否可降解上难以进行技术确定,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还是予以指出、要求整改,无法对其进行处罚等执法督促,力度效果比较有限。
三、下一步工作
一是继续加强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展会、集贸市场、电子商务等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切实抓好落实,重点围绕阶段性目标,分析评估各领域重点难点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推进可操作、有实效的具体落实措施,努力推动各项塑料污染治理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是继续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目录类别产品和标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继续加大对塑料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机关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减少其他一次性物品使用,加强对商务和粮食领域相关场所销售、使用塑料制品的监督检查,对于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纠正、督促整改。
株洲市商务和粮食局
2022年6月27日
责任编辑: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