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打击私屠滥宰的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3-06-28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株商发〔2013〕97号
 
 
株洲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根据省商务厅《2013年商务领域“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实施方案》及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组织委员会《2013年“三湘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活动实施方案》的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自2013年6月开始,在我市范围内集中组织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开展打击私屠滥宰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株洲市商务局
                                                  2013年6月21日
 
 
 
 
 
 
 
 
株洲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3年6月21日印发
附件:
开展打击私屠滥宰
保障肉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
 
一、整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制度,以严厉打击和依法查处私屠滥宰为重点内容,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肉品市场正常秩序,保证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二、整治原则
(一)标本兼治。本次专项整治活动的各项措施不仅要着眼于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还要着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做到标本兼治。要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结合起来,把行为整治与行业自律、诚信体系建设结合起来,确保活动成效。
(二)突出重点。结合我市实际,对城市周边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窝点和私屠滥宰村进行整治。将每项任务、每个环节、每个目标分解落实到管辖职能部门。
(三)协调配合。要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做到令行禁止,协同其他部门,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形成合力,使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排查清理阶段(2013年6月)。
各相关部门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和进度,集中对辖区内各类养殖、收购贩运、屠宰、销售、餐饮、集体食堂等肉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拉网式检查,摸清实际情况,掌握违法违规线索,实行分类、分片、分级跟踪管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督促整改。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二)集中整治阶段(6月-10月)。
针对排查清理阶段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问题,确定整治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和重点时段,联合各县市区相关部门执法与单独执法相结合,坚决取缔私屠滥宰窝点、捣毁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
各县市区商务局对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采取自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防止出现漏网和反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
根据肉品安全整顿治理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统筹推进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及打击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对相关部门监管力量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的,要抓紧研究解决;对长期存在的私屠滥宰窝点,既要坚决予以取缔。
(二)加强部门协作,坚持综合治理。
建立打击私屠滥宰部门协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关系,共享监管信息,形成打击私屠滥宰的全过程无缝隙监管链条。要切实强化“检打联动”,发现有私屠滥宰或者销售、使用私屠滥宰肉品线索的,要相互通报并及时组织联合执法,坚决予以打击。尤其要注意追踪生猪源头和肉品流向,查清违法违规网络和非法生产经营链条,坚决打击分工明确、宰销一条龙的私屠滥宰违法犯罪团伙。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公众参与。
要大力宣传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专项治理的进展、成效和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引导消费者主动选购合格肉品,自觉抵制私屠滥宰肉品。完善12312商务投诉举报机制和各职能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和网络平台及舆论监测制度,对举报投诉信息认真核查处理并媒体披露,及时回应社会关注、公开查处的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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