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7-14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株粮发〔2014〕29号
株洲市粮食局
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粮食系统
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粮食局,市局各科室:
为认真做好2014年全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湖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粮食行业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湘粮办发〔2014〕40号)和株洲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安排》和《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函〔2014〕31号)精神,现将《2014年全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株洲市粮食局
2014年5月19日
2014年全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
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4年,全市粮食系统依法行政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株洲”的总体部署,深入推进全市粮食系统“六五”普法规划实施,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升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促进“法治机关”建设,为加快推进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确保粮食安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
(一)推进全市粮食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各单位要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有计划开展执法人员定期培训,切实提高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法治素养。
(二)重点做好粮食行业相关法律、政策宣传。利用世界粮食日、全国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载体,宣传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普及粮油食品知识,促进科学健康消费。加强对粮食收购产业发展、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等重点工作正面宣传和报道。
(三)充分发挥政务网站平台作用。利用政务网全面推进办事公开制度,做好“三公”经费、行政职权等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维护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完善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广泛深入宣传粮食工作。
(四)继续深化“法律六进”活动。结合“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加强面向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粮食生产者、粮食经营者、粮食消费者的法制宣传。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守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重大行政决策遵守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必经程序。依法举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执行公开产生听证代表、反馈听证意见及意见采纳情况等听证会规定。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梳理、上网公布本部门行政职权。在梳理行政职权的基础上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落实执法责任。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审批流程和结果公开。完善行政许可委托下放制度,提高许可效率,理顺和健全粮食收购资格的层级管理。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进一步加强落实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人员的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依法申领、换发执法证件,坚决杜绝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执法证件或执法人员离开执法岗位未收回执法证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二)切实履行粮政管理宏观调控职能。认真贯彻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落实“五要五不准”守则,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加强储备粮规范化管理,着力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
(三)认真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加强粮食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抓好政策性粮食购销、出库监督检查,确保国家粮食购销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维护国家粮食法律和政策的严肃性。
(四)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粮食质量安全应急机制,维护粮食市场稳定。发挥国家粮食质监中心(站)的作用,加强粮情监测力度,提高粮食质量安全监测能力,把好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关,严防不符合要求的粮食进入口粮市场。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管理
(一)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各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执行,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廉洁性评估、“三统一”、申请审查等制度,促进工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有效预防不当及违法行为。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有效期管理,按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年度清理工作。
(三)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年底全市开展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使执法人员增强执法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评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案卷内容的完整性、证据的充分性、法律适用的正确性、裁量的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案卷的整洁性、文书的规范性等。
五、强化领导督促检查
(一)加强粮食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粮食流通科学发展的能力。明确工作机构,健全工作制度,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做好法制宣传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做到有布署、有检查。进一步落实“法制机关”创建的工作机制和工作经费,保证“法制机关”创建工作、粮食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以省政府创建省市县三级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活动为契机,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在粮食依法行政工作中发挥良好示范作用。
(三)加强依法行政考核。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要求,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和结果运用。继续将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考核工作纳入全市粮食工作绩效考核体系。
(四)加强监督检查。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在执法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督促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条件的单位可选聘社会层面代表性广、知识文化水平高、参政议政能力强的基层代表担任社会监督员。在政务网公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建立举报台账。通过内外合力,进一步提高全市粮食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全市各粮食行政部门于每年12月底前向市局报告本部门本年度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进展情况、主要成效、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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