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违规销售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4-15信息来源:市商务局

经数据核查发现,在参与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中,荷塘区山海车行、株洲市芦淞区赵哥车行、芦淞区龙龙电动车行、芦淞区程宇车行存在为活动政策实施前已售出的电动自行车重新开具销售发票,虚构交易信息以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

根据《湖南省商务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力支持汽车、家电、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湘商运〔2024〕23号)和《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推动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96号)规定,经市、县商务主管部门确认,取消荷塘区山海车行、株洲市芦淞区赵哥车行、芦淞区龙龙电动车行、芦淞区程宇车行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实施主体资格,已兑付的补贴资金由县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追回。

株洲市商务局提醒全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参与主体,务必严格执行政策,加强自律管理,依法开展经营,坚决杜绝套骗补行为。

特此公告。

 

                                   株洲市商务局

2025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市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