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发布《不刁难企业负面清单》2.0版

发布日期:2025-11-14信息来源:株洲日报

日,株洲市正式发布《株洲市不刁难企业负面清单》2.0版,以171条清晰明确的禁止性行为,为涉企行政和服务行为划出更全、更细的“红线”。此次升级标志着株洲市在打造“创业株洲、万事无忧”营商环境的道路上迈出了从“制度创新”到“治理升级”的关键一步。

迭代升级应需求

株洲市于2023年8月在全国首创性发布《株洲市不刁难企业负面清单(试行)》。该试行清单以155条禁令为核心,有效解决了涉企服务中的诸多模糊地带。试行以来,通过该机制妥善处理了100余件企业投诉,成功查处了包括某医院刁难企业、某银行扩大冻结权限、某学校招投标破坏公平竞争在内的典型案例,获得了市场主体的广泛好评,并荣获2023年度湖南省政府真抓实干表扬激励。

在改革深入推进过程中,企业反映了诸如“拖欠企业账款”“检查过多过频”“政策兑现拖延”等新问题。同时,国家和省级层面新出台的系列法律法规也对营商环境提出了更高标准。为精准回应这些新关切与新要求,株洲市优化营商环境中心在广泛听取市直单位意见、公开向社会征集建议并借鉴国内先进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对原清单进行了系统修订,最终形成并发布了此次的2.0版本。

内容实现“三个升级”

相比试行版,2.0版清单实现了覆盖面、精准度和治理机制的全面进化。

覆盖范围更全。清单在保留行政审批、监管执法、公平竞争、涉企服务、法治保障5大类框架的基础上,禁止性行为从155条增至171条,实现了对企业从开办到退出全生命周期的更全面覆盖,尤其针对企业反映集中的痛点、堵点问题进行了重点补充。

约束条款更细。针对试行版中部分条款较为原则化的问题,2.0版致力于量化标准、细化流程,让“红线”更具可操作性。例如,行政审批领域新增“禁止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已有测绘成果的情况下,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监管执法领域明确“禁止不落实扫码入企制度,私自入企检查”;公平竞争领域则新增“禁止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治理机制更活。2.0版的发布不仅是条款的更新,更是治理理念的升级。株洲市将借此探索建立“企业需求收集—清单评估—修订完善”的动态闭环管理机制,计划每年根据企业反馈和新出现问题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涉企治理从“政府主导”向“政企协同”持续转变。

强化宣传与监督

为确保新政效用充分发挥,株洲市已全面部署2.0版清单的宣传工作,旨在让全市公职人员、公用事业服务人员与所有经营主体全面知晓清单内容,推动公职人员自觉杜绝刁难行为,同时帮助企业准确理解自身权益并掌握维权渠道。

此外,株洲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了专门的举报平台,并公布举报电话28686093,畅通企业投诉举报途径,以强有力的监督树立政府“言出必行、有诺必践”的诚信形象,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在株洲发展的信心与底气。


附件:株政办发〔2025〕12-不刁难企业负面清单



责任编辑:市商务局